湖北日報訊(記者汪彤、通訊員趙輝)1月15日從省林業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我省擬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為主體的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8類113項行政處罰權,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一查到底。
據介紹,這113項行政處罰涉及林木、林地類30項,野生動物、植物類22項,防沙治沙類5項,森林防火類10項,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類6項,林木種苗及植物新品種類24項,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類14項,防治血吸蟲病類2項。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將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執法辦案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等制度,排除執法干擾和阻力,對盜伐林木、破壞林地地表植被、偷運木材、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等涉林違法行為,敢于執法、嚴格執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