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大學可自主設置本專科專業
楚天都市報1月8日訊近日,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聯合發文《關于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如何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提出了八項十七條實施意見。專家認為,此舉意味著,今后我省高校在辦學上將會擁有更多自主權。
自主設置本科和高職高專專業
《意見》明確,除國家控制布點的特殊專業和湖北省發布的預警專業外,高校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學科專業建設規劃,自主設置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指導性專業目錄》內所有專業。增設調整本科專業,通過專業建設信息服務平臺直接報教育部備案,省教育廳不再審核。增設調整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向省教育廳告知性備案。支持高校對接產業行業需求,設置湖北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目錄外專業。省教育廳建立新增專業辦學水平評估制度,每年發布專業預警公告,加強對專業設置調整宏觀指導,建立高校招生、畢業生就業和專業設置聯動機制。
自主招聘和管理人員
高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規定,在備案人員總量范圍內,按照崗位設置方案和工作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條件和標準,自主公開招聘人員,政府各有關部門不再統一組織高校人員聘用考試。
人社、公安部門要為高校聘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落戶服務。備案總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納入崗位管理,依法簽訂聘用合同,高校自主開展崗位聘任、考核、培訓,按有關規定開展獎勵和處分工作。備案總量范圍外的其他人員,高校可自主靈活用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履行合同,規范實施管理,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職稱評審權下放給高校
發揮高校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進高校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全面下放所有本科院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校)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國家示范、國家骨干、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學校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逐步下放其他條件成熟的高等職業學校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權。
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和操作方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評審,按崗聘用,參加職稱評審人員的外語和計算機水平不作為前置必備條件。將師德表現作為評聘首要條件,提高教學業績在評聘中的比重。
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宋叢文表示,五部門的實施意見切合實際,措施得力,責任到位,對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務湖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的能力有著重要意義。尤其是對我們行業高等職業院校,其中的“進一步落實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可以說對我們有著最直接的觸動。近年來,我省林業產業發展迅速,需要各類專業人才,但與此同時《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不能滿足要求,或者申報新增審核比較繁復。而此次“實施意見”鼓勵我們對接產業行業需求,設置急需專業,并提出只需要向省教育廳備案。這一系列舉措給我們行業高等職業院校的專業發展帶了巨大的動力,必將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
(責編 王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