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1日訊(記者梁傳松)1日,記者從鄂州市房產管理局獲悉,從去年12月27日起,鄂州葛店開發區、花湖開發區開始實行限購限售政策。這是湖北繼襄陽之后第二個實行限售的地市。
楚天都市報記者在鄂州市房產管理局《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管理市場平衡健康發展的意見》上看到,限購區僅限于葛店開發區和花湖開發區。在限購區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鄂州市戶籍家庭出售商品房,暫停向非鄂州市戶籍的家庭出售第2套商品房。并且,在限購限售購買的商品房,必須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才可上市交易。
在限售限購區域內實行差異化住房信貸政策。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結清的家庭,購買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沒有結清的家庭,購買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制度。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但沒有網簽備案的,可售房源均價不得超過該項目2017年1月至10月銷售均價;新開盤項目銷售備案價,不得超過周邊同等地段和類型房屋的銷售價格;精裝項目只對毛坯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