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用車生活中大家難免遇到違規罰款繳費,有時候不注意,一些費用稀里糊涂就給交了,吃虧還不知道,比如下面這幾種情況,你根本不用交錢。
1、暫扣車輛停車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執法扣留車輛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托行為付費。
法律沒有規定車主須付費,讓車主交停車費于法無據。交警委托社會停車場暫時代管車輛,這種委托行為是交警與停車場之間的事情,與車主無關,所以不應該由車主來交停車費,你中招過嗎?
2、交通事故拖車費
發生事故后,由事故現場到第一停車點的拖車費,由保險公司理賠。而從停車場到修理廠的二次拖車費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只承擔一筆拖車費,二次拖車不予理賠。
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一般都是一步到位,直接拖到修理廠(保險公司承擔),所以只有一筆拖車費。
高速公路的上的交通事故拖車施救全部是由高速交警封閉施救,由事故地點拖至最近高速出口的事故停車場,首次繳費時一定記得索要發票。外地出險沒有發票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3、醫藥費
還記得交通事故三不一沒有原則嗎?再來復習一遍:
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
事故中,就算全責,也沒有必須拿錢給傷者看病的義務。拿錢給傷者治療,按法律程序,傷者應該提供相應證實,比如病歷、用藥清單等,提供不出單據的不能算。
由于沒有治療結束,傷者也不可能提供一份這樣的憑證,所以,欲先墊付款合理不合法!
廣大車主朋友一定記住:保險公司只會賠償一次!你墊付醫藥費,一定要給證據,和應當賠付的依據,不然你拿出去后,是很難拿回來的。為什么現實中很多車主出于道義墊付很多,但是保險賠付的很少,也就是這個原因。
4、物損費
物損,即發生如碰到消防栓、道路牌、護欄等設施的事故,一般交警會要求扣車,賠付了以上物損后才能放車。這時候,可別把保險勘察給忘了,直接交錢?那就大錯特錯了。
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讓保險公司的現場查勘人員實地勘察,哪些物損、哪些財產損失、找哪家評估機構、理賠時需要哪些發票……一定要在查勘單上寫清楚,以免之后理賠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