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民航局發布《民用機場總體規劃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機場的規劃建設提出了很多細化要求和大膽設想。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寫明,約租車(專車)作為新興的交通方式,在一些機場已成為出租車的有力補充,在交通調研和規劃中予以考慮。
具體來看,機場交通調研及專項交通調查需要包括交通起止點的空間分布,交通結構比例(軌道、巴士、小汽車、出租車等);機場巴士的線路、車次、車型及乘客數;車道邊資源分配和車輛停留時間等。新規還特別提及約租車(專車)作為新興的交通方式,在一些機場已成為出租車的有力補充,可在政策許可、規范管理的前提下,在交通調研和規劃中予以考慮。由此,業內認為,專車將有望納入大型機場規劃統籌設計。
不過,不久前交通部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網約車不得在街上巡游攬客,也不應在機場、火車站等場所攬客。交通部和民航局的規范是否存在“打架”的問題呢?對此,民航專家綦琦告北京商報記者,機場總體規劃規范是考慮到了專車這一新的交通方式,所以提出了要統籌規劃的設想,但大方向必須和主管部門交通部規定相一致,專車在機場的運營方式還要對照交通運輸部的設定。
另一方面,對于空鐵聯運一事,《征求意見稿》也明確,依據市場需求和客觀條件,規劃機場與其他交通方式的聯合運輸模式,提升機場綜合運輸能力和旅客服務體驗。有些大型機場可能成為多種交通方式的交匯點,包括公路、軌道以及水運,主要手段如機場外的城市航站樓和空鐵聯運票務系統等。“將各種交通方式的票務系統統一,實現民航、鐵路、公路等多種運輸方式一張票,這應該是行業大趨勢。據我所知,主管部門也有意做這方面的嘗試。”綦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