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改委了解到,截至2018年6月底,已完成對全國29個省份(西藏、新疆除外)的定價目錄第二輪修訂的審定批復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此輪修訂,地方政府定價項目在2015年縮減55%、平均保留45項左右的基礎上,進一步縮減到平均32項左右,縮減幅度達30%,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已基本放開。
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在此輪地方定價目錄修訂中,放開了一批具備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包括車用壓縮氣價格,地方鐵路貨運和行李運價率,普通旅客列車軟座、軟臥以及高鐵動車組列車一、二等座票價率,鐵路專用線共用收費標準,網絡預約出租車價格,部分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民航延伸服務收費,競爭性線路的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部分專業服務如專業評價類、質量檢驗檢測監測類、煤礦及普通道路救援救護類、司法服務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類、培訓認證類、建筑工程咨詢類、公用事業延伸服務類等服務收費等。
而保留定價的項目主要聚焦在“百姓身邊事”。如“水(供排水)”“電(電力)”“氣(燃氣)”“熱(供熱)”“住(保障性住房)”“行(交通運輸)”“教(教育)”“醫(醫療)”“老(養老)”“游(文化旅游)”等方面,“政府集中力量加強監管,有利于保持這些價格的基本穩定并趨于合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這樣表示。
據了解,在百姓最關心的住房領域,部分省份放開了定向安置房、公有房屋銷售價格,部分住房前期物業服務,非政府投資建設運營的公租房租金;而在教育領域,則放開了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個別省份根據省政府規定依法保留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部分省份還放開了高校高中合作辦學收費。無疑,這都將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價格權益,有利于安定群眾生活。
“在此輪地方定價目錄修訂中,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但同時必需要堅持放管結合的原則,把政府定價的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管細管好管到位。”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聞發言人嚴鵬程17日在國家發改委定時定主題發布會上透露,通過這次修訂,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已基本放開,由經營者自主定價。“這將有利于更加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的變化,激發市場活力;同時,將地方政府定價權力關進‘目錄’的籠子里,有利于厘清政府與市場的定價權力邊界。”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經濟學副教授黨印表示,本輪定價目錄“瘦身”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價格領域改革的一部分。“近年來,我國市場化程度不斷加強,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領域市場化程度已經較高,競爭已較充分,逐步交由市場定價是水到渠成。”
同時,嚴鵬程強調,取消政府定價并不意味著對價格的異常波動聽之任之、放任不管,“國家發改委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通過建立健全價格監測和預警防范機制、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力度等措施,確保企業經營和人民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責編:朱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