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谷有軌電車讓出行更綠色便捷。東湖高新區供圖(資料圖)
長江日報融媒體12月20日訊19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環保局獲悉,從2019年1月1日起,武漢市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將實行告知承諾制。這意味著符合要求的項目今后不再需要實質性審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武漢市被列為全國改革試點省市之一。
為加速改革,武漢市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介紹,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項目,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提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承諾書及其委托的環評單位的承諾書等申報資料后,環評審批部門不再對環境影響報告表開展實質性審查,應當場出具審批意見并同步在官方網站公開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的承諾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文。建設單位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項目合法性負責,并承擔項目建設相關一切法律責任。環評單位對環評結論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武漢第一批試點區域及項目類別包括: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吳家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其區域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且不屬于園區禁建的項目;市域范圍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民生工程或者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
需注意的是,失信單位(列入信用黑名單的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各環評審批部門在受理環評文件前,會查驗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的信用記錄。環評弄虛作假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也會被列入信用黑名單。
一旦發現依法應不予批準、不符合告知承諾制條件或編制質量存在重大缺陷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相應環評審批部門將撤銷審批決定。相關后果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記者陶常寧 通訊員王勇 李芳)